6月24日下午,自民、公明執政兩黨在眾院第二議員會館召開安全保障法制磋商會,就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定草案框架達成實際協議。(共同社)
  中新網6月25日電 據共同社報道,日本自民、公明執政兩黨24日召開安全保障法制磋商會,就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定草案框架達成實際協議。
  會議主席、日本自民黨副總裁高村正彥在會上出示了修改憲法解釋相關部分的修改案。圍繞取代歷代內閣承襲的“行使自衛權三大條件”的“作為自衛措施行使武力的三大條件”,公明黨副黨首北側一雄給予肯定,就寫入內閣決定達成一致。由於三大條件是內閣決定的核心內容,執政兩黨間大的分歧點已經消除。
  日本政府計劃在27日在執政黨磋商上提出內閣決定最終方案。新的三大條件中為自衛隊參加聯合國掃雷作業等“集體安全保障”的武力行使留下餘地。高村向媒體稱“沒有決定能還是不能”參加集體安保活動,預計因公明黨的反對將放棄寫入集體安全保障相關表述。
  考慮到下星期正式敲定的內閣決定,公明黨著手研究28日召開臨時黨內常任幹部會和地方組織幹部會。
  北側指出修改案採納了公明黨的意見,將三大條件的第一條“可能造成國民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權利被徹底剝奪”中的“可能”改為“明確威脅”。
  此外,修改草案還將集體自衛權的合作對象由“他國”改為“與我國有密切關係的他國”,這主要是由於公明黨擔憂在海外的武力行使範圍擴大。  (原標題:日本執政黨就解禁集體自衛權草案達成實際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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